设计的三个三 (02)
接上篇
关于第三个“三”,已经不仅是设计界,而是所有艺术界都该共同关注的要则,即“民族、大众与独创”。而眼下设计艺术在审美上的崇洋,不能不引起大家的关注。不讲什么民族气节,即从艺术自身论述,“只有民族的、国家的,才是世界的、国际的”。此论,曾有人反对而未倒。因为这是真理。试问,失却“国家”,哪有“国际”可言?事实上,每个国家、民族都有自己的艺术与设计。笔者在某国际海报双年展的序言中看到,似乎这海报竟是近十几年方引进的泊来品,读后不是味道。不说海报在当年的上海滩久已出现,故名。海报又曰招贴。建国后的宣传画,难道不是海报之一种吗?很有趣的是,落幕不久的某省纪念建国55周年的美展中,居然此类作品不知何处安家!年、连、宣乎?艺术设计乎?真是莫名的混乱!我以为这种海报古来有之,缉拿凶犯的告示即是。告示上的图形、文字、色彩三元素一样不缺,这是民族的。只能说现在艺术院校十分推崇的这类海报,只是风格之一种而已,虽然本人也是十分赏识的。要说,远在50年前大家十分欣赏的波兰宣传画,它由形、字、色三元素所成的构图,与今日风行的海报全然一宗。片面地以为海报,只是近几年引进的事,是否有些少见多怪?再说眼下的海报,仅停滞在如此风格上,我以为再好的艺术形式,恐怕也会单调与乏味。“文革”的样板戏,到如今倒还说好,但当年的独霸艺坛,却使人视觉疲劳而生厌。教训应该记取。
我们应该提倡民族的,发展与开辟民族的新风格。然而,民族的,未必就是大众的。要关注大众的审美与要求。要学习民间的下里巴人的艺术,从中吸吮养料,不是生搬硬套,而是创造性地闯出有自己独特的设计艺术。虽难,却是条勃勃生机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