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俗称“牌子”。是指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或者服务的提供者为了表明自己、区别他人在自己的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的可视性标记,即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所构成的标记。
企业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注册登记以后,就享有使用某个品牌名称和品牌标志的专用权,这个品牌名称和品牌标志受到法律保护,其他任何企业都不得仿效使用。因此,商标实质上是一种法律名词,是指已获得专用权并受法律保护的一个品牌或一个品牌的一部分。
商标是用于商品或服务上的标记,与商品或服务不能分离,并依附于商品或服务。它是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我们在设计商标的时候应该遵循哪些原则呢?
首先,商标的可识别行原则。
商标设计并不是艺术品的创作,商标是作为一种可识别的符号而存在的,所以其功能性才是商标设计的关所在.也就是商标的可识别性必须显而易见,它所体现的必然是企业、产品和用户需求三个方面的内容综台。要么在商标设计中我们就不能像在艺术创作中一样的随心所欲、不计后果地自由展开想象。设计者要关注且顾很多方面的内容要通过调研和考察来为自己的设计提供尽可能多的背景资料。
其次,除商标的可识别性外,商标必须具有记忆价值。
所谓记亿价值,就是设计师所设计的商标是能够让众记住.包含记忆的时间长短和记忆的深度。一个好的商标设计会让受众过目不忘.井使商标所表达的整体内含一目了然。商业商标的关键是要推广企业或商品,所以商业商标的设计,尤其是企业商标设计必须考虑企和商品发展的现在和未来。商标一旦定型,企业将背负这个商标来展开未来的商业运营,产品生产与推广及业的整体发展、提升与转型。那么.一个思路更加开阔长远的商标设计会为企业带来巨大的非物质基础相反一个商标设计可能在企业当时的若干时期里比较适台.一旦企业转型或发展,过去的商标很可能出现不合时宜问题。
最后,商标的简约原则。
综合前面提到的两点,商标本身的可识别性和记忆价值都表明了商标设计在形象上应尽量简约,一个成功商标设计作品.绝不能繁杂。同样的商标设计中所指的符号性的表达方式.井不是大块文字的解说。企业商标很可能要在大量的媒体上使用,这样一个设计复杂的商标要付出的成本是高昂的。
在众多的商标中,我们对某一品牌的商标只是一瞥而过过、并不会用大最的时间.花大量的请力来分析商标的形象和内涵。所以商标设计中是很少出现形象级其复杂华而不实、内涵怪诞难懂的作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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